4.3 眩光限制
4.3.1 直接眩光质量等级可按眩光程度分为三级,其眩光程度和应用场所宜符合表4.3.1的规定。
表4.3.1 直接眩光质量等级
4.3.2 室内一般照明的直接眩光应根据灯具亮度限制曲线进行限制.限制方法应符合《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》GBJ133-90附录二的规定。
4.3.3 需要时,应从灯具造型、布置和室内装修等方面控制房间内的反射眩光。
- 上一节:4.2 反射比与照度比
- 下一节:4.4 光源的颜色
4.3.1 直接眩光质量等级可按眩光程度分为三级,其眩光程度和应用场所宜符合表4.3.1的规定。
表4.3.1 直接眩光质量等级
4.3.2 室内一般照明的直接眩光应根据灯具亮度限制曲线进行限制.限制方法应符合《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》GBJ133-90附录二的规定。
4.3.3 需要时,应从灯具造型、布置和室内装修等方面控制房间内的反射眩光。